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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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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办法/第六章 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一条

尚未生效

自治区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加大对畜牧业的金融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畜牧业,建立畜牧业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畜禽养殖者参加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降低养殖业风险。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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