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尚未生效

自治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对采取禁牧和草畜平衡措施的农牧民按照规定给予补助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农牧民合理配置载畜量,科学利用天然草原,主动参与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