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市容环境卫生,加强城市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库尔勒市城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