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听取和审议报告第三十一条有效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报告,报告机关应当将报告文本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的二十日前送交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