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条有效每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由乡镇的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8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