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五章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第三十一条有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人,委员三人至五人组成,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在本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本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期至下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8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