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田字型基层治理促进条例/第三章 治理措施第十九条有效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并公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落实基层治理各项职责。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社区)依法协助开展工作的事项,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条件和信息支持,并加强业务指导。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