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并公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落实基层治理各项职责。

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社区)依法协助开展工作的事项,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条件和信息支持,并加强业务指导。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