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四章 保障与监督第二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室、点)、基层立法联系点等代表履职平台,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便利和条件。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