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用好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室、点)、基层立法联系点等代表履职平台,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便利和条件。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