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四章 经营管理第三十二条尚未生效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登记造册,核发证书。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