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章 森林保护第十条尚未生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合理规划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结构和布局,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