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江城黄牛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第四条有效江城黄牛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应当坚持科学规划、保护优先、高效利用、科技支撑、多元参与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地方法规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