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尚未生效

县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结合那达慕大会、祭敖包等传统节庆活动,开展市容市貌管护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维护城镇环境的意识。

县融媒体中心应当加强城镇市容市貌管护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定期推送市容市貌管护知识,宣传先进典型。

地方法规 · 河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