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规划布局第九条尚未生效经批准的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因国土空间规划调整、重大政策调整、市场重大变化、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提升等情形,经评估确需调整规划的,由原编制机关会同相关部门结合规划评估结果,按照原编制批准程序报批并公布。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23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