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第四章 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第三十一条尚未生效支持职业学校按照规定申报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工程相关项目,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健全柔性引才机制,用好重点人才蓄水池政策。建立职业学校和企业人才双向交流制度,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