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第三章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第二十二条尚未生效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注册入学制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或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免试入学。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在中等职业学校接受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享受免学费等相关政策。技工院校招收全日制学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