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六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第五十一条有效社区矫正机构应当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采取有益其身心健康的监督管理措施;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分别进行。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