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对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