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尚未生效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针对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消防违法行为所涉居民住宅区内的显著位置公示,并同时书面告知该居民住宅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