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尚未生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统一管理人未按照规定向市居民住宅区消防管理服务平台上传有关信息的,由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各自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可以通报批评。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