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尚未生效为了加强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