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二章 选举机构第十五条有效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机构随之撤销。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