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7月1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