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青年创业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教育、科技、经济信息、人力社保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应当统筹开展各类青年创业赛事活动,建立优秀赛事项目跟踪支持机制,促进赛事成果落地转化。鼓励申办国家级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吸引优秀青年创业项目和人才留渝来渝。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