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旅行社未向旅游者提供本市旅游行业组织发布的旅游产品和服务诚信指导价的,由市、旗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未向旅游者提供真实、详尽、规范的旅游合同文本的,由市、旗县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地方法规 · 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