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