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六条有效保护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保护区规划,健全完善保护区保护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保护区日常保护和管理工作。保护区区域内的单位、个人以及进入保护区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区保护和管理的规章制度,接受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2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