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自治区每年征兵的人数、次数、时间和要求,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作出规定。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