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极端天气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调查,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修复基础设施,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