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暴雨橙色及以上预警信号发布后,预警范围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组织科学调度水工程,加强水工程历史溃口段、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超警河段堤防、水库大坝等的巡查防守。

水工程出现险情征兆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抢护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发生溃坝溃堤危险时,属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全力抢险,并及时向可能淹没地区发出警报,提前做好人员转移避险工作。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