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豫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第四章 创新发展第二十六条有效省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协同相关部门加强豫剧科研工作,加强豫剧相关科研机构建设,加大对豫剧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豫剧科研成果转化利用。鼓励豫剧表演团体、科研机构和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展豫剧理论研究、剧目评论和学术交流,加强豫剧与中原文化、黄河文化的内在关联研究。鼓励单位和个人与豫剧代表性传承人、豫剧名家合作开展豫剧学术交流和理论研究。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