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尚未生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