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尚未生效违反本办法规定,重点单位未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责任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