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四章 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第二十九条有效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