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是常务委员会的代表工作机构。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集体服务机构,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服务保障。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