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履行职责等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的监督。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财产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及其使用情况,依法接受人民政府民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