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燃气使用第三十三条有效燃气用户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安装、使用燃气燃烧器具、输送管和连接管、瓶装燃气调压器、燃气安全保护装置等设施设备,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设施设备。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8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