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推进家庭教育专家队伍建设。

鼓励高等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开设家庭教育课程,培养家庭教育服务专业人才,开展家庭教育服务人员培训,面向学校、社区(村)等单位开展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指导。

地方法规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