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种业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九条尚未生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种业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七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