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种业条例/第六章 保障促进第六十七条尚未生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保障研发型种业企业、种业科研机构、种质资源库(圃、场)、种质资源保护区(地)、畜禽核心育种场、种公畜站、水产原种场和良种场、重点种业园区等的合理用地用海需求。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