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种业条例/第五章 生产经营/第五节 农业微生物菌种第五十六条尚未生效废弃食用菌菌包应当在下一生产周期开始前完成回收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