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尚未生效

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部门会同科技等部门应当组织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种业企业等单位和个人开展核心技术和种业创新联合攻关,推进人工智能等驱动的育种体系创新。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