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有效单位实施非法占用耕地的犯罪,依照本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定罪处罚,并对单位判处罚金。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施行 2026年5月1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