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四章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第二十九条有效法规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审议的意见进行修改后,提出法规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2月2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