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质量促进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