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智能网联汽车研发、生产、运营等相关企业或者组织,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可以获取与其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相关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等去标识化数据信息。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