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准入和登记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可以对准入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设置使用范围、应用场景等限制性措施。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