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第二章 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第十八条有效鼓励有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相关企业建设道路和交通场景仿真模拟平台,对智能网联汽车的自动驾驶系统进行仿真测试和技术验证。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