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养犬行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