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总结推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尊重民营经济组织价值、鼓励民营经济组织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的社会氛围。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