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有效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