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有效

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

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